城乡教育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教育服务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镇街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公办寄宿制学校(以下称“三所学校”)质量提升工程,探索开展课程教学、教育评价等改革,推动加强学区内同学段学校课程、教学、教师、研训一体化管理,探索推进实施大学区化、城镇村一体化办学管理模式,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规划及试点建设工作,推进共同体内部管理协调、资源共享和教育教学一体化,为乡村学校精准补充优质教师资源,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探索开展城乡学校劳动教育结对共建活动,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落实,将相关工作纳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系统性、一体化推进,将教育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和区域基础教育发展评价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