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及《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等相关规定,拟对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温州航标处提出的温州航标处小虎头屿灯桩项目用岛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9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40,邮编:310007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840733,邮编:325000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146号,电话:0577-65919628,邮编:325200项目名称用岛申请人用岛位置用海类型用岛方式用岛面积(平方米)申请用海期限温州航标处小虎头屿灯桩项目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温州航标处瑞安市小虎头屿岛体西南侧公共服务用岛轻度利用式98.5440年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