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7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40)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840733)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电话:0577-58118907)特此公示,序号项目名称用海申请人海域位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海域面积(公顷)用海期限1平阳县二沙村500平固化道路平阳县海西镇人民政府平阳县海西镇二沙村附近海域路桥用海非透水构筑物0.049440年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4月7日申请用海位置图语言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