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属国有企业将出资组建仪征市园区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仪征市园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一、母基金基本情况仪征市属国有企业和基金管理人共同发起设立仪征市园区产业投资基金,(三)出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包括中基协登记的管理人、与管理人具备关联关系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与管理人具备关联关系的普通合伙人员工或其员工持股平台等)在母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合计不低于母基金总规模的1%,注重基金管理人储备项目、募资能力、投资能力、子基金组建效率、过往业绩以及对仪征市产业赋能贡献,基金管理人最近3年受托管理的实缴资金总额或管理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管理的已实缴投资的项目资金总额(同一项目的不重复计算)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若管理人未充分发挥项目储备、募资能力、投资能力、子基金组建效率等作用的,三、遴选程序(一)发布公告:扬州市兴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发布仪征市园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遴选预公告,(二)材料申报:申报人向扬州市兴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递交电子和纸质申报材料(邮寄或现场递交),有意向参与最终遴选的申报人拟定为基金管理人初步人选,8、申报人近三年累计所管基金情况表(每只基金应展示备案时间、认缴规模、实缴规模、存续期限、投资项目数量、MOC、NPV、DPI),9、申报人近三年累计项目投资情况表,10、申报人储备项目、募资能力、投资能力、投后管理能力、子基金组建效率、过往业绩证明文件,12、申报人关于仪征市园区产业投资基金的运营方案,13、申报人关于仪征市园区产业投资基金配备团队人员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