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瓯市符合享受人才奖励房资格对象确认的公示根据《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南委办发〔2017〕20号)相关规定,经复审,以下申请对象符合享受人才奖励房资格条件,待五年服务期满后按规定予以兑现,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联系方式:建瓯市委人才办:0599-3719719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0599-3721139接待科室: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来信投寄: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建瓯市符合享受人才奖励房资格对象名单序号姓名工作单位人才类别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时间人才奖励房兑现时间人才奖励房标准1颜仕立建瓯市立医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昆明医科大学皮肤病与性病学2020.072024.052029.0560㎡或30万元购房补助2周成建瓯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徽农业大学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2023.062024.072029.0760㎡或30万元购房补助3叶思萍建瓯市立医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北华大学药物分析学2024.062024.072029.0760㎡或30万元购房补助4谢炆均建瓯市立医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福建医科大学外科学2023.122024.072029.0760㎡或30万元购房补助建瓯市委人才办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7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欢迎关注建瓯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建瓯政务”,随时在手机上关注本站更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