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批次按季度申报,二、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的企业请于4月23日前将企业成熟度自评估报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各2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我局(秦岭大街116号1018房间),三、智能工厂基本要求包含:一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是项目必须为已建设完成,三是基础级和先进级工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二级及以上,卓越级智能工厂应达到三级及以上,领航级智能工厂应达到四级及以上,四、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5个方面,基础级智能工厂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环节,先进级智能工厂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3个方面,五、智能工厂申报认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醒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六、智能工厂申报书、推荐汇总表、梯度培育要素条件、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等均详见附件,联系人:蒋林联系电话:8509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