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学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4〕107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面做好2025年度基础教育专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教基建〔2025〕2号)精神,各县(区)财政部门要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办理资金拨付,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校园校舍建设,支持购置学校网络设施设备,补助资金支持的学校必须是已列入当地学校布局规划、拟长期保留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确保项目学校建设一所、达标一所,才能将本次下达的资金用于规划外项目建设,优先推动边境地区沿边学校达标建设,要重点安排学生床位不达标的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和校园大门、围墙、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设施项目,各县(区)要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要加强对学校资金安排的指导和审核,对学校申报的项目应落实建设用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在资金下达后立即启动建设,对存在资金下达后12个月未能开工项目或资金下达后24个月未能竣工项目的县(区),自治区将对项目进展较快的县(区)将给予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