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张家川县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业务的补充公告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99号)、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5〕11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融资门槛,现将张家川县2025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2025年度创业贷款所提供反担保以第三责任人作为反担保人的,1、天水市范围内财政供养的公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单位便函、半年工资流水、个人征信,2、天水市范围内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单位便函、半年工资流水、个人征信,3、张家川县内效益较好的县属民营企业法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半年银行流水(60万元以上)、个人征信,二、以房屋作为抵押的反担保,张家川县范围内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等情况的房产,经县担保公司指定第三方评估后进行反担保业务办理,需提供:房产所有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个人征信,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