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内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申报工作的公告为积极推动我县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现就支持全县企业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培训范围在张家川县内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可结合各自生产和技术需要,开展岗前、岗位技能提升、转岗等培训活动,符合条件并有培训意愿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企业向人社部门提交培训申请报告及申请资料,人社部门审核批复后可开班培训,人社部门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开班时间、课时、课程设置、人员花名册、学员身份等,选聘具有相应(工种)资质的教师或由企业依托所属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企业要加强学员的管理,企业在每期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人社部门提交培训资料,《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文件规定,对企业组织开展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且考核合格的,培训前严格审核企业的培训教学计划、大纲、教材和教师资质等情况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