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和查看现场,现对2024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均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区域创新与成果转化处电话:84358577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综合派驻第十组84338535附件:2024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验收结果宿迁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