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澄迈县委宣传部关于2025年“海南澄迈·渡口诗会”文化活动项目实施单位遴选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我县相关规定,拟遴选一家单位负责2025年“海南澄迈·渡口诗会”文化活动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2025年“海南澄迈·渡口诗会”文化活动项目二、项目内容采购方式:遴选项目预算:¥30万元(大写:叁拾万圆整),(二)有关要求1.实施期限:2025年4月,2.付款方式:确定实施单位并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总金额的70%支付项目前期预付款;完成验收、提交验收工作报告并通过验收后,(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四、报名应提交的材料(一)报名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委托代理报名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三)报名单位出具报价单(加盖公章并密封装袋),(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内容、实施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和保密服务措施等),(五)无违纪声明函;(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上午8:00——2025年4月14日下午17:30(工作日受理),(二)文件资料须提供A4规格纸质装订密封并加盖机构公章送达,附件:无违纪声明函中共澄迈县委宣传部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