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Ⅰ、先落户后申报方式申报人和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人具有与创业项目领域相关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申报人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现金出资(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股份占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申报人股份占比不低于30%(实收资本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申报人和申报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报人拥有与项目领域相关的博士学位,(四)重点引才专项(先申报后落户方式)Ⅰ、海外人才专项—创新类申报人及引才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人拥有与项目领域相关的博士学位,ⅠI、海外人才专项—创业类申报人及拟创办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人具有与创业项目领域相关的海外博士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硕士学位),3、创业类申报人及拟创办企业应满足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先落户后申报方式)的基本申报要求2—4,III、科技招商专项申报人及拟创办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人具有与创业项目领域相关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拥有3年以上从事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2、申报人及拟创办企业应满足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先落户后申报方式)的基本申报要求2—4,2、科技创业人才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和创业计划书,以及人才基本情况、创办企业情况、创业项目情况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3、科技创新人才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和创新计划书,以及人才基本情况及与引才单位关系、实施项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4、重点引才专项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和创新创业计划书,以及人才基本情况、企业情况、项目情况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原有研发获得的科研成果不得作为引进人才的创新类项目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