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业生产设施的管理,保护农业生产设施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丰富“三农”贷款抵押、增信的方式和手段,根据国家、省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海宁市农业生产设施确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我局,公示日期:2025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16日联系人:翟海良联系电话:0573-87292231联系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农丰路389号邮编:314400附件:《海宁市农业生产设施确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wps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7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