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新的基地入驻单位分两次给予累计20万元资助,基地入驻单位应当在至少有1名博士后从事科研工作满6个月后申请资助资金的50%,(三)申报材料1、独立站设站资助1)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发展资助申请表-设站(入驻)资助,2、工作站设站资助首次申请1)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发展资助申请表-设站(入驻)资助,二次申请1)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发展资助申请表-设站(入驻)资助,3、基地入驻单位资助首次申请1)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发展资助申请表-设站(入驻)资助,二次申请1)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发展资助申请表-设站(入驻)资助,3、跟踪管理时间:设站单位和基地入驻单位全额获得设站(入驻)资助的一年后,基地入驻单位应当在项目完成后6个月内提出资助申请,(三)申报材料1、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首次申请1)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发展资助申请表-博士后科研创新资助,(四)跟踪管理1、跟踪管理对象:获得博士后科研创新资助的独立站、工作站、工作分站博士后科研项目,(二)资助内容1、对进入独立站、工作站、工作分站和基地入驻单位全职从事项目研究的博士后,3、博士后日常生活补贴应当在博士后进站(基地入驻单位的在站研发型博士后按项目开展时间)一年内及项目完成后的6个月内提出补贴申请,(三)申报材料首次申请1)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发展资助申请表-日常生活补贴,(三)申报材料首次申请1)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发展资助申请表-博士后出站就业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