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规〔2024〕12号)和《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细则》(琼科规〔2022〕29号)规定,组织好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二、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规〔2024〕12号)和《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项目经费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实行经费包干制,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规,涉及生物技术的研究应遵守《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研究须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在线提交任务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送任务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按“不通过绩效验收评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