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分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88号)、《辽宁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第二批“零碳”工厂建设典型案例遴选工作,注册地在沈阳市范围内的工业企业,二、基本要求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1.企业依法设立,2.企业将低碳发展要求和绿色制造理念纳入发展战略,3.新、改、扩建项目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三同时制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5.企业符合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要求,三、工作安排请各区、县(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分局组织本地区企业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典型案例申报工作,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纸质版材料3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信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联系方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田若彤,电话:22899017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查恩斯,电话:82510755市生态环境局陈子琳,电话:24845461邮箱:zy-sgxj@shenyang.gov.cn附件:“零碳”工厂建设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零碳”工厂建设典型案例申报书.doc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