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拟通过,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公示期间,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十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反映公示对象所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来信请寄:十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创业指导科(通信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北路15号,邮政编码:442000,电话:0719-8654537),序号法人姓名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申请额度(万元)备注1万洋米宝(湖北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北路气象大厦9楼901室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