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选择隆安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隆安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编制,二、服务内容参照《广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年—2035年年)编制大纲》,实施《隆安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编制,四、服务单位需满足的基本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四)投标单位应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名所需材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须提供,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文件袋封面应清晰地标明项目名称、招标人、投标人、投标日期等基本信息,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递交材料方式报名,于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上午在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383号)3楼会议室召开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会议,现场拆封各投标单位提交的材料,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2月11日表格名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