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对申请单位拟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拟设立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申请单位:昆明翰艺网咖有限公司马金铺分公司营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高新大道与高登街交叉口融庭小区(A1地块)1幢1层商业101、102、103、104号场所面积:276.5平方米内设电脑:66台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葛红玲受理反馈意见部门: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监督电话:0871-67479625邮编:650500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7栋8楼公示时限:10个工作日(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7日)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中学、小学、幼儿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测量方法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与中学、小学、幼儿园最近的入口门与门之间正常行走路线距离,所称正常行走路线距离是指符合当时道路规划并遵照交通规则的行走距离,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举报电话:0871-67479625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