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浙江省省级医药生产能力储备计划的通知》(浙经信消费〔2025〕3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5〕29号)文件精神,我市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一堂药业有限公司为省级医药生产能力储备企业,共获得省级医药储备专项资金30万元,按照医药生产能力储备计划,以储备金额比例为分配原则(浙江康恩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储备金额为248.96万元、浙江天一堂药业有限公司储备金额为366.37万元),拟分配给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2.1379万元,浙江天一堂药业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7.8621万元,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3日至4月1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的请于4月14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向市经信局反映,联系人:邢梦阳联系电话:89019172邮箱:972509146@qq.com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