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四批《海口市龙华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适用商务、商业楼宇拟认定名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规范商务、商业楼宇认定及管理,推进全区楼宇经济发展,根据《海口市龙华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文件精神,经自愿申报、综合评审和专题研究,拟认定安徽大厦、置地广场、海口龙湖时代天街一期1#楼、百方大厦4家楼宇为《海口市龙华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适用商务楼宇,拟认定百方购物中心1家楼宇为《海口市龙华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适用商业楼宇,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人士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3月31日—4月7日,受理单位:龙华区推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通讯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1号办公楼317室电子邮箱:lhqswj317@126.com联系电话:0898-66569308序号楼宇名称楼宇位置申报主体适用范围1安徽大厦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6号海南金海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商务楼宇2置地广场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93-1号海南大椰实业有限公司商务楼宇3海口龙湖时代天街一期1#楼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15号海南天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商务楼宇4百方大厦海口市滨海大道105号海南天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商务楼宇5百方购物中心海口市滨海大道105号海南天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商业楼宇龙华区推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