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会计学会各会员单位: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会计学会关于组织2023-2024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招标的通知》(津财会〔2023〕21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会计学会关于公布2023-2024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津财会〔2024〕5号),市财政局委托市会计学会成立了评审鉴定专家组,对批准立项的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我市2023-2024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批准立项100项(其中:一般项目70项,青年项目30项),97项课题申请结项,可延至下次科研项目结项前完成,评出“优秀”等级科研项目20项(其中:一般项目14项,“良好”等级科研项目72项,“合格”等级科研项目5项,按照《天津市会计学会会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津会字〔2016〕10号)规定,对鉴定为“合格”等级的项目研究成果,对于主动放弃结项项目,项目主持人不得再次申请市会计学会组织的会计科研项目,附件:天津市2023-2024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评审鉴定结果一览表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会计学会2025年3月28日附件:附件天津市2023—2024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评审鉴定结果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