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出口信保政府统保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保范围:在海宁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且2024年自营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生产型企业,二、统保期限: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三、保险费用:全市年度统保保费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四、工作内容:(一)为符合统保条件的企业提供出口贸易保险服务,(二)不定期发布出口风险提示,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三)举办企业外贸风险预警培训及专题讲座,(四)市商务局等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请具备资质且有意向新承办2025年政府统保工作的保险机构于即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资质证明及年度工作方案向市商务局进行报备,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本年度原则上将按上年度统保方式执行,另:如2025年政策调整则依照执行,电话:87288817,15990351780)海宁市商务局2025年4月1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