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机构: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以及省、市关于促消费工作部署,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现就《2025年荔湾区汽车促消费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稿)》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相关活动合作平台,各相关企业/机构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参与遴选:一、资质条件有申报意向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二、申报条件(一)具有成熟的政府消费券活动承办经验,(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且可同时提供活动宣传推广服务,(四)发券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最高不超过25万元,(五)提供具体活动方案,三、申报方式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根据《2025年荔湾区汽车促消费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申报企业应于2025年4月7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商贸发展科(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中段638号301室),)附件:2025年荔湾区汽车促消费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稿).docx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