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科学技术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印发《佛山市2023年度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根据《申报指南》,申报人或扣缴义务人可通过“佛山扶持通”进行网上申报,按照指引在线填报申请资料,即可完成申报,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5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和补贴,其在佛山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每个纳税年度每个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最高为500万元,受理条件:符合《佛山市2023年度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第三条,办理时间: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5月16日23时59分59秒申报指引:申报人或扣缴义务人可通过小程序“佛山扶持通”进行网上申报,按照指引在线填报申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