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甬政办发〔2021〕13号)、《宁波市“亩均论英雄”评价主体差别化电价实施细则》(甬亩均办〔2021〕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前期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市供电公司对企业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拟对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D档的主体执行差别化电价,差别化电价实施范围为全行业,现将第五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4月3日-4月14日,公示期内(工作日)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向市经信局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89554233,89554234,89554235地址:余姚市阳明街道阳明西路239号附件:2023年度余姚市工业领域“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D档主体执行差别化电价名单(第五批连续征收名单).xlsx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