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青年就业见习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发〔2019〕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办〔2019〕40号)《关于印发阜新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阜人社发〔2020〕60号)《关于阜新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阜人社函发〔2024〕3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9号)和《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的要求,确定阜新市细河区通源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向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才就业服务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418-6325925,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