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直属各单位:《花都区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获得的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获得的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作为第一承担单位承接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新材料产业)的企业,对创新联合体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单个项目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支持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五、支持营造前沿新材料技术概念验证生态系统,(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六、支持首批次新材料推广应用,对研发生产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以及广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中首批次新材料产品的企业(化妆品原料、皮革皮具企业除外),单个企业获得的年度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获得的年度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活动最高支持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