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崇明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3月3日附件崇明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发挥文化旅游业对崇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二、支持内容(一)旅游住宿类项目第一条中高端旅游饭店,分别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200万元、100万元的扶持补贴,分别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160万元、80万元的扶持补贴,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和20万元的扶持补贴,(二)旅游景区类项目第三条国家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最高每年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扶持补贴,按项目投资总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三)旅游新业态类项目第五条旅游新业态项目,按照实际投入的30%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的扶持补贴,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10万元的扶持补贴,按照实际投入的30%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和2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补贴,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补贴,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扶持补贴,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扶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