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关于加快培育时尚产业打造“世遗泉州时尚之都”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3月10日附件:关于加快培育时尚产业打造“世遗泉州时尚之都”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推进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时尚产业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设计能力,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分别给予150万元、80万元、30万元奖励,鼓励时尚产业企业制定实施时尚企业标准,支持时尚产业有关单位参与制定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市级产业龙头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50万元,每个产品给予5万元奖励,支持时尚企业参加中国工业设计展览会、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等展会活动,对我市时尚产业制造业企业将工业设计服务外包专业工业设计机构,对制造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