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训项目实施(一)资质条件,培训项目全部面向省内具备相应资质、在毕节市范围内有符合条件培训场所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均可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揭榜响应承接培训的书面申请,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提交申请时间顺序,确定不超过“项目数量”的培训实施机构,培训实施机构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开班申请,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培训实施机构及时组织参训劳动力进行结业考核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等,培训项目“需求企业”位于毕节市范围内的,对培训后实现稳定就业3个月(含)以上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训后签订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单据、家政服务协议等),倾斜支持标准以班次稳定就业人数40%(含)以上为基数,多给予补贴金额的5%的倾斜支持,由培训机构根据就业情况申请,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适时明确,附件:毕节市“技能照亮前程”第一批“揭榜挂帅”培训项目.xlsx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