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025年4月3日光明科学城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办事指南一、政策依据根据《光明科学城基础性人才集聚行动方案》有关规定,申请人已申请深圳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或深圳市在站博士后科研资助、广东省海外博士后引才计划在站资助,申请人已领取到任意一笔深圳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四、申报材料1.光明科学城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申报汇总表(原件),2.光明科学城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申请表(原件),9.首次申请:(1)深圳市博士后科研人员开题考核表(验原件收复印件),(2)已申请深圳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10.续发申请:(1)已领取任意一笔深圳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的到账记录,(2)博士后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或设站单位出具博士后在站满两年的证明材料(原件),首次申请应在博士后在站期间并且进站后两年内提出申请(首次申请时间截至2027年9月底),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资料完备、符合要求的业务予以受理,光明区人力资源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用人单位补正材料,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联合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及其用人单位进行核查,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按规定程序将补助拨入申请人的金融社保卡银行账户,光明区人力资源局终止发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