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发〔2025〕10号)、《嘉兴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嘉兴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嘉商务联发〔2025〕1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扩大消费,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开展2025年度嘉善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活动,现将2月12日-3月21日(第一批)活动补贴明细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28日至4月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嘉善县商务局办公室提出意见,联系人:金晓辰联系电话:0573-84228568邮箱:601728586@qq.com附件:嘉善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明细公示表.xlsx嘉善县商务局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