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盐国资【2019】200号《盐城市属企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相关规定,现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相关事项及主要内容公告如下,三、项目竞标起价不低于甲方发布的招租低价(市场评估单价1.3/㎡/天),合同签署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的成交租金,竞投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成一致),中标单位在预先交纳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号,未中标单位保证金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保证金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六、项目中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二次装修前基于现场实际,手续提供项目招租人后方可正式营业,文件需提供竞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竞标单位需达3家,租金标准在评估招租底价基础上,与竞标单位竞价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