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五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连财农〔2025〕6号相关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林海局),现将2024年度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省级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一、请根据《江苏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二、各地要加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杜绝资金滞留,三、各地要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地绩效评价情况与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挂钩,四、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确保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全面落实公开公示等制度做好资金监管,及时开展绩效自评,附件:1.2024年第五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绩效表2.2024年第五批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和绩效表3.2024年第五批省级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资金和绩效表4.2024年第五批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资金和绩效表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3月21日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五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