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外贸滚装航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交发〔2023〕14号)文件精神,依据第三方审计结果,拟对安徽海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给予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现予公示,申请企业新航线补助金额(万元)出口业务量补助金额(万元)1安徽海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40412东正博洋海运有限公司40373格里马尔迪船务代理(上海)有限公司204海达海运有限公司60485宁波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广州远海汽车船运输有限公司)206厦门环航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UNISAILAUTOLINESLIMITED)207商船三井(中国)有限公司(株式会社商船三井)208上海旺庆船务代理有限公司(FESSSHIPPINGAGENCYDMCCDUBAIU.A.E)209芜湖广泰船务代理有限公司401510盈汇物流(大连)有限公司2011中南船务有限公司4015公示期为2025年3月31日至4月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2024年度宁波市外贸滚装航线扶持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名单及具体金额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局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9037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宁波市交通运输局邮编:315041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