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宁海县水利局、宁海县房管中心、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健全现代预算管理制度要求,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促进财政平稳运行,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甬有碧水”考评奖惩资金和绿色发展财政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甬有碧水”考评奖惩资金和部分绿色发展财政奖补资金7760.3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等相关领域,收到款项后,请严格按照规定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附件:宁财政发〔2024〕318号附件:2025年“甬有碧水”考评奖惩资金和部分绿色发展财政奖补资金拨付明细表.pdf宁海县财政局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