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厦科规〔2022〕4号)已到期,为全面评估该办法执行情况,做好下一步管理办法的修订,同时掌握我市各单位基础研究整体概况,了解各单位已立项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填写《厦门市基础研究统计调查表》(附件1)和《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评估表》(附件2),于2025年4月14日(周一)前将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j_gar@xm.gov.cn,厦门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4月1日(联系人及电话:高爱绒2035277、1395006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