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为做好怀柔实验室山西研究院开办费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省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管理办法》(晋财绩〔2021〕13号)等要求,省科技厅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怀柔实验室山西研究院开办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怀柔实验室山西研究院开办费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二)项目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怀柔实验室山西研究院开办费(5.07亿元)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三)项目时限签订委托协议后,第三方机构应及时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协议要求时限(60天内)完成相关审核及绩效评价工作,二、第三方机构条件1、列入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2、《省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管理办法》(晋财绩〔2021〕13号)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六)绩效评价项目工作方案,以加密压缩文件(命名方式:机构名称+评价山西院)发送至省科技厅平台处邮箱(kjtptc2023@163.com),加密压缩文件打开密码请于2025年4月18日18:00—2025年4月20日18:00之间另行发送至省科技厅平台处邮箱,第三方机构确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