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企业: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相关要求,我区现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认定和复核对象(一)2025年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二)2025年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2019、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复核,申报(复核)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相应模块的“去申报”或“去复核”进入办理,二、有关申报要求(一)申报材料要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二)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企业须在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17:00前提交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材料,2025年8月1日(星期五)17:00前提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材料,请各镇街务必通知2022年新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以及2022年新认定(或当年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复核,(二)关于发动新企业申报工作,请各镇街加大辖区内企业申报的组织力度,(三)请各有关企业积极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附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3月28日(联系人:郑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