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长安片区H-05地块(加油加气站)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用途、目的长安片区H-05地块(加油加气站),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主要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的产业用地,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拟征收亭江镇亭头村集体土地0.0664公顷,拟征收亭江镇东街村集体土地0.0206公顷,经亭江镇人民政府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核实,拟征收的亭江镇亭头村、东街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均为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补偿标准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榕马政〔2023〕167号)的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城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榕政规〔2024〕1号)和《马尾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榕马政〔2024〕2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房屋拆迁由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四、安置途径1.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由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五、异议反馈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见,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