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标准起草单位:为落实《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现开展商务领域省级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复审工作,经省商务厅推荐并由省级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现行商贸领域省级地方标准(详见附件1),二、复审内容和结论(一)复审内容,复审结论分为:继续有效、修订和废止三种情形,三、复审流程1.自我评估:各标准起草单位对照每一项标准复审内容逐一自查,由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提交标准自评报告(包括自评意见、标准实施宣贯成效、下一步工作)并填写《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复审工作表》(见附件2),2.省商务厅复审:省商务厅相关业务处室组成专家评审会,对各单位提交的复审材料进行确认,3.结果公示:复审结果将在安徽省商务厅网站进行公示,由省商务厅将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复审工作结论进行汇总,四、工作要求1.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地方标准复审工作,2.对复审结论为修订的,3.对于复审范围内未按时参与本次复审工作或未按要求提交复审材料的标准,联系人:流通处联系电话:0551-63540050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569号附件:1.商贸流通领域省级地方标准清单商贸流通领域地方标准清单.xls附件2安徽省地方标准复审表.wps2.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复审工作表安徽省商务厅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