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企业、新型经营主体: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种植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5〕3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647号)精神,2025年在我县建设六盘山区中药材种质资源圃1个,培育培育龙头企业建设中药材初加工聚集地1个,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个,决定开展2025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隆德县中药材产业项目遴选工作,聚焦中药材资源保护利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实施一批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中药材龙头企业培育和初加工基地建设和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技术推广项目,二、实施主体申报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1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法律纠纷,(四)上年已经实施过此类项目的企业、新型经营主体,三、申报证明材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七)申报中药材龙头企业培育和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的企业,五、申报要求1.符合条件实施主体自愿申请,2.受理单位:隆德县林下经济和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联系方式:6012068联系人:张元吉电子邮箱:lincaocyb@126.com附件:1.2025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隆德县中药材产业项目建设中药材种质资源圃申报表2.2025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隆德县中药材产业项目培育和建设中药材龙头企业和初加工基地申报表3.2025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隆德县中药材产业项目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申报表4.2025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隆德县中药材产业项目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技术推广申报表隆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