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关于2025年第一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情况的公示为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同意办理柏光群、车跃华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实名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8725629),我中心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并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特此公示附件:2025年第一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公示名单广元市昭化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5年3月31日附件:附件:2025年第一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公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