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清远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24〕133号)(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附件2)要求,我评委会将开展2024年度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和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及地点受理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前(工作日),三、申报注意事项1.申报人员严格按《关于做好清远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24〕13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要求进行申报,凡未如实申报或弄虚作假的,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3.申报人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于4月29日前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申报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申报人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后再报送纸质材料,4.市直非公单位(企业)人员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时,需要选择“清远市直非公人事管理单位(医药行业专业)”作为“人事管理单位”,举例:一名在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标准化专业职称评审,则“人事管理单位”选择“清远市直非公人事管理单位(医药行业专业)”,附件:1.关于做好清远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清远市标准化、计量、质量(含特种设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