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就业补助资金监督工作,建立就业补助资金监督举报奖励机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欺诈骗取、套取就业补助资金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给予奖励,举报奖励标准根据查证属实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就业补助资金损失金额给予适当奖励,查实金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奖励200元,2万元以上的,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同一举报事项分别查处奖励的,奖金合计数额不得超过2万元,对举报事项查证为违法违规行为但尚未造成资金损失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根据违法违规行为性质、可能造成的资金损失等因素,给予200—20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