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工业文化,提升海南工业软实力和工业文化影响力,第二条开展海南省工业遗产认定、保护管理、利用发展、监督管理工作,是指在海南工业长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动态传承、可持续发展的原则,17项二级指标:1-8项二级指标中至少需要有1项达到相应标准,记录海南省工业遗产的核心物项保护、遗存收集、维护修缮、发展利用、资助支持等情况,第四章利用发展第十九条海南省工业遗产的利用应当在保持整体风貌的基础上,传承和发扬海南特色工业文化,应当与城市转型发展相结合,促进工业文化繁荣发展,结合海南旅游发展布局,建设工业文化产业园区、特色街区(小镇)、创新创业基地、影视基地、城市综合体、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等,创新工业文化研学课程设计,将其从海南省工业遗产名单中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