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部分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4〕1063号)、《关于做好病死动物统一收集、集中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的通知》(余农林〔2015〕149号)的规定,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统一收集)工作进行补助,2024年3月-2025年2月,我市养殖环节病死猪统一收集区域内的17个乡镇(街道)收集点和8个规模化养殖场自建收集点共统一收集病死猪1.3975万头,补助标准为20元/头,拟补助资金共计27.95万元,现予以公示,1、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情况有异议的,可来电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62636401,2、公示期为7天,2025年3月28日至4月3日,附件:余姚市2024年3月-2025年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统一收集)拟补助资金明细表20250328-关于拟下拨2024年3月-2025年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公示.doc余姚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