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5年(清算2024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4〕84号)精神,省下达我市2024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共61.36万元,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3〕11号)的规定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2022年度资金清算、2023年度工作评估和2024年度资金审核分配结果的通知》(粤交水〔2025〕130号)的有关要求,本次补贴资金的分配情况如下:一、海陵岛试验区:农村渡船1艘,补贴金额共计4.96万元,二、高新区:农村渡船1艘,补贴金额共计3.18万元,三、江城区:农村渡船3艘,补贴金额共计24.76万元,四、阳春市:农村渡船4艘,补贴金额共计19.69万元,五、阳西县:农村渡船2艘,补贴金额共计8.77万元,草拟了《2024年度阳江市农村水路渡运船舶油价直接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阳江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3月4日附件:1.2024年度阳江市农村水路渡运船舶油价直接补贴资金分配方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