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效率和水平,根据《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沙人社〔2020〕70号)、《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沙人社〔2020〕71号)文件要求,我局已对各乡(镇、街道)及社区2020年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对优秀、良好、合格的单位给予资金补助,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优秀单位虬江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富口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城北社区、长富社区、城南社区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良好单位青州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湖源乡劳动保障事务所南阳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大洛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莲花社区、西园社区、东门社区、府前社区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合格单位石桥社区、青纸社区、车头社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夏茂社区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资金补助标准㈠乡(镇、街道):优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单位5万元/个、良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单位3万元/个,㈡社区:优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单位2万元/个、良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单位1.5万元/个、合格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单位1万元/个,㈢村:优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单位0.8万元/个、良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单位0.5万元/个、合格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单位0.3万元/个,五、其他事项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就业创业政策,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用于政策宣传、调查统计、就业用工、创业服务及提升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支出,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2022年5月17日。